Japan's Justice in the Dark

Please support so that Japan will be governed under the law,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will be protected, and it will become a country complying with international law

每個人都在國際社會的媒體!是電子郵件向國會的日本成員(2017年4月13日)。

每個人都在國際社會的媒體!是電子郵件向國會的日本成員(2017413日)。

 

 

國會議員!日本人預防恐怖主義犯罪的希望。但是,如果“如果風吹庫珀是有利可圖的”推理,恐怖活動等犯罪準備將所有犯罪是思科。我想在國會的討論。

 統一發出的郵件第六

2017413

201746

2017328

2017313

  36日,9日,2017

2017227

這封電子郵件的內容,甚至到了媒體的世界,我們通過電子郵件發送。

 内容は、日本の国会議員へ要請した、この文章のニュース発信です。

還提交了一份總結白宮的王牌總裁。

部分,因為有一個調查,還報導了議員單獨反應。

 

首先,何謂“如果風吹庫珀(Okeya)是有利可圖的,”你明白嗎?

我們將解釋。

 而“如果風吹庫珀(Okeya)是有利可圖”,在日本的諺語,由於某些事件的發生,

上的位置,事情似乎乍一看風馬牛不相及的影響是一系列的比喻。

在近代,因為它可以在演示中使用的例子是一個古怪的,它指的是“可能是強行連接不太可能的因果關係,理論與您的牽強(Kozituke)的意見”。

 

它的“牽強”擴張,

1)。風在刮風和塵土飛揚的看台。

2)多塵和人民,盲目增加眼睛。

3)。瞎買一個三味。

(因為在瞎子的時間已經在你玩的工作三味買樂器三味線))

4)需要貓的皮膚使用三味貓被殺害。

(皮膚的三味線用貓皮)

5)如果貓是赫里福德,老鼠的天敵增加。

6)大鼠增加,因為天敵,一定不能有,老鼠啃桶(OKE

7)。的浴池(OKE)和需求的增加庫珀(OkeYa)是有利可圖的。

(浴池(因為點蝕和OKE)被咬,因此不能用作浴缸(OKE),新買的浴缸(OKE)))

 

而這個詞的補充說明。

浴盆= OKE(桶,大桶,桶,容器,piggin),並且是一種容器。

曾幾何時是木製的。

大鼠,因為牙齒繼續以成長為提高他們的牙齒,吃硬的東西,

或咬傷必須的。

浴池= OKE是用木頭做的,因為木材堅硬,老鼠會咬桶= OKE

為什麼,浴缸=之一的OKE,和說,是牽強(Kozituke)。

 

的“桶”= OKE,(桶,大桶,桶,容器,piggin

庫珀”=okeya,誰生產的“浴缸”= OKE,誰賣

的“牽強”= Kozituke,(躲閃,詐騙,假,推諉,搗鬼)

 

§1。出人意料的是,“如果風吹庫珀(Okeya)是有利可圖的,”推理,在日本的正義的世界,已成為一種普遍意義上的法律邏輯。

 

 事実として「風が吹けば、桶屋が儲かる」の因果関係で、何人にも幇助罪を適用し、犯罪人要,日本的司法行政的事實!你知道嗎?

在這個“如果察言觀色,庫珀是有利可圖”的邏輯,所有的法律,任何人,你可以成為罪犯。不,再次,已經在犯罪。

 

這樣的故事,在抽象的理論和假設的故事,不能討論的,在不同的案件中“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幫助事件”,換句話說,我想在真實的故事講。這一事件,因為它是幫助犯罪,沒有一個當事人的情況下,它是罪犯。證據是這一判斷的文件。

東京地裁判決ー要約

2011426日,被判處書記員山本裡美

2010年,特別是(我)1655

判決

 

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違反協助

要判斷以下為。

主句

 應受處罰被告人一年零六個月的有期徒刑百萬日元的罰款。170天待定進入監獄的拘留日期。當它不能滿繳付罰款後,5000日元金,將被指控在一天內對勞動力而言一段時間。在法律費用,這是支付給解釋人高●●●和見證森林●●●量應被指責的負擔

 

原因

(其實是一種犯罪行為)

既然是相同的計數的起訴書,省略

(證據標題)

省略

第1 概要

被告人,每個充電的事實,你已經創建了一個僱傭合同,

雖然誰收到了補助每個主犯是沒有爭議的,它已經提交給移民局說,誰都沒想到的資格外活動的主體,爭議故意出於同樣的原因也還律師,作為被告的行為,並因為有你有資格外活動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每個主犯不打的協助,他不認罪。

 

法院已經作為的裁定,

由於證明的事實是一種罪過,這樣做的原因將在下文描述。

 

2 因果関係

每個主犯是誰被允許留在“留學”資格的人,

由於之後的畢業資格沒有被允許留下來,

如果,除非得到某種簽證的替代

繼續留在日本就是被那些不允許。

也就是說,

通過改變居留資格獲得新的簽證狀態,

在它成為可能首次繼續留下來,

如果你不能留下來,

這是不言而喻的也不可能在日本進行資格以外的活動。

並要傳送的內容虛假的勞動合同等指控,

由於每個主犯是有利於獲得許可變更居留身份,

這是因為很明顯,有指責的行為的資格以外的活動和每個主犯之間的因果關係,

很顯然,存在的被控行為的資格以外的活動和每個主犯之間的因果關係。

律師的說法是不打算Nichioka他們自己的意見,沒有任何理由。

 

怎麼樣????這是出色的“如果風吹庫珀是有利可圖的推理”!

 

法律的邏輯是不正確。因為我是能夠生活在日本,外國人是犯罪。 “牽強”在這樣的邏輯,是侮辱外國人。

 

這種邏輯,在日本有句諺語說,“如果風吹庫珀(Okeya)是有利可圖的。”

它是指在“在留資格,並取消”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的行為的輔助行為,因為它是由外國資格外活動協助非法就業的行為,你有“牽強”。

然而,也有不合理。

 

這起事件沒有任何犯罪不是思科,犯罪行為!

沒有犯罪不是思科,是不是是一種犯罪行為。”

日本,對於“非法用工”,誰是非法工作的外國人“(以下簡稱”入管法“),移民及難民認定法”第70條的“非法就業罪”刑事處罰,是非法就業創業同伴在移民法73“非法僱傭利於犯罪”的第2條,二者均通過同樣的刑事處置,在與日本憲法的任意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禁止處置外國人有人一直在不違反“國際法”(國際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)的方式立法。

 

然而,現實並不處置(企業誰是非法工作)在“非法就業罪”“非法僱傭利於犯罪”刑事處置(非法就業的外國人只)的,它一直流亡海外。這是違反國際法的,這是禁止任意對外國人的歧視。另外要根據日本憲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直反對。

 如果你不屬於非法就業“非法用工利於犯罪”,誰也允許非法工作外國人的處置業務,是無規律的處置(無罪)的邏輯。當然如果有,有,是不是連的協助非法就業。

 這是法律賦予的規則,對基本人權的尊重,是對國際法的遵守。

 

 在出入境管理法違反協助事件發生於2010年,是更加凶狠,犯罪行為。傳統上並不支配誰在“非法僱傭利於犯罪”非法工作的企業,誰是在細磨非法工作的只有外國人“非法就業罪”,但我被驅逐,“非法用工利於替代罪的運營商“。、編造了一個第三方的“輔助者”,以同樣裝作處置,第三方刑事處罰,我在“監禁”被驅逐的罰款,而不是誰是非法工作的外國人。

 

 第三方,是提供就業合同所採用的方案I(長野)和中國KinGungaku原來的下屬已經是一個幫兇“黃金●●”的校長。它一個直陪伴作者我們總結同夥“黃金●●”,對於中國非法律工程,Intameze援助行動,建立了較合規更加國際化的方法是一種特殊的法律定義的援助行為,並鼓勵它們採取行動打擊非法就業“非法用工利於犯罪”不,是非法的,因為提供的“內容虛假就業合同”,容易獲得的資格。他曾經是在日本。我能夠僱用非法勞工,因為在日本的編織。

在這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,監獄是刑法的濫用“協助犯罪”是收到了(監獄)的一般規律。

 

 這些事件,不僅是我們,因為據我所知,在2014年,2015年受在同一非法邏輯菲律賓大使館官員和外交官的“協助犯罪”已被刑事處理。

 

不再,每天的基礎上,因為國際法的違反已經作出,國會議員,我們要求緊急應對。同時,這一事件也被包括在內,但我們會提出的投訴高級專員的聯合國辦事處,有一個問題。後來...

 

涉及到自己的“投訴”,那些與中國和菲律賓人民為“投訴”,但已提交,就變成不接受。

 

我的說法是,“協助犯罪,”刑法的適用,是適用法律的侵犯,原因如下犯了罪。

犯罪是“誣告陷害”刑法的,是一種“特殊的公職人員濫用職權罪”。

 

1)。非法就業Nitaisuru協助罪刀片,特別法兩支安打,移民法領域的732個條件“非法僱傭利於犯罪”去規定的手有所增加。校長和警察,檢察官為也承認,我和KinGungaku(金●●)是,

不是“非法僱傭利於犯罪”規定的行為。

 

※“案由”,這是寫在起訴書中,在出入境管理第4條法224所描述的,是行政處罰,

對於居留資格取消的行為,因為它指向了幫助行為,它是適用的法律衝突。

 

 誰已聘請校長,不經處理的任何業務,未設置的移民法規定的“非法僱傭利於犯罪”。

如果是這樣,被允許僱用非法勞工的校長是就業,沒有處理,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因此,它是無罪的。如果是這樣,包括我在內,是為非法就業,不存在任何幫助的人。

 

2)。然後,為“協助犯罪,”刑法適用的因果關係中,“內容虛假就業合同”提供的,但是他說,它是為了便於取得的居留資格,是非法的。

不過,說是容易獲得在留資格在留資格申請的條件是不是由法律規定的,授予條件尚未公佈,司法部長在酌情決定批准這,這是促進居住的狀況和這並不是說。

 即使獲得了“內容虛假就業合同”在留資格,在出入境管理第4條法224“簽證被取消”規定,是從非法用工分開。

 

如果從司法部長在“內容虛假就業合同”,以及獲得技術的居留資格和人文國際化,

如果在一個範圍內的技術的居留身份和人文的國際合作,它不會成為非法就業(資格外活動),這是一個不言自明的道理。因此事情不會在有關收購和居留非法就業狀況的任何方式。

 

 在憲法的第31條,“任何人,除非他們是在法律規定的程序,剝奪其生命或自由,或其他不被處以罰款。”(和法律的規定,是指由國民議會頒布了一項法律你。

在包括條例)的光在當地議會頒布,

 就業協議,還通過法律,也不受科長通知,已合作作為企業的收養計劃,哪怕是假提交給外國人衛生部的條例,並要求提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權的部長該給的情況下,存在施以刑事處罰沒有法律依據。

 唯一肯定的是,司法部長,作為交易,在入境管理法,而不是刑事處置,行政處罰,這是能夠取消了“在留資格”。

 

的居留資格格蘭特是自由裁量權的司法部長,但司法部長是不是在“條例”法律司法部,

出於技術和人文國際化,大學,因為它指定了您擁有的專業知識大專等作為補助政策畢業,但你能猜出它是如果“文憑”獲簽的一大因素,勞動合同不說,為了便於取得的居留身份。

 

這是日本自織獲得在留資格。由於日本織說,可能是非法就業,但在留資格沒有在司法部長給予了未公開的補助條件決定。

即使它接收在留資格,再入境許可(標記為護照)也未公開允許的條件下,外交部的生活獲准部長是在自由裁量權(移民)是什麼是可能的。因此,沒有勞動合同也可以很容易地影響到兩位部長的自由裁量權,因為它是假的。

 

作為事實上,因為居住的狀態是什麼司法部長的自由裁量權授予,我(長野),對於居住狀況等移民問題在下面的方式來說明被帶入操作。

1)如果有專長符合資格要求的“文憑”,如果就業公司是不恰當或就業協議,如虛假的,對外國人,重新申請讓我改變勞動合同的公司它是由。

2)沒有誰簽訂勞動合同的外國人響應居住狀況,居住旨在授予外籍個人的狀態加入,批,其中,在合格範圍內工作(技術後與人文國際)是的情況下自由。

3)取得在留資格,即使不能加入到勞動合同的公司後,不會立即簽證被取消,在一定的時間期限內,可以工作找到的居留資格範圍內就業去向。

 

因此,“內容虛假就業合同”的規定,也不能說,這是為了便於取得的居留身份,

此外,任何和教唆行為和非法就業收購的居住狀態,沒有原因和結果的關係。

在“什麼假就業合同”如上所述,從司法部長,自由裁量權以及獲得技術的居留資格和人文國際化,如果你在一個範圍內的技術的居留身份的工作和人文國際化,不非法用工很明顯,非法就業“內容虛假就業合同”是,沒有關係是不言而喻的。

 

他們成為非法勞工是沒有資格的工作居留資格,就業的外國人,這是工作的運營商的職責將是不言而喻的。

 

通過預期入境管理法的上方,立法意圖,協助促進打擊非法勞工行動

是不公平的,如“非法僱傭利於犯罪”規定進行處置,協助犯罪的,非法的。

 

2015年,在大阪,在留資格為“留學”,但現在的中國學生正在刑事處置與女主人“非法就業罪(資格外活動)”,“驅逐出境”,是不公平的糾紛在法庭上,被宣告無罪。

此時執政黨,作為一個資格外活動中,不允許“工作之外的資格”,在工作時間限制和的每週28小時以內方式銷售,所以入境管理法GR(法)無章程(條例) ,卻遭到了拒絕起訴書不違反法律的。

 

外國人,當你必須要能夠在日本生活,斷定犯罪是侵犯人權的行為對外國人。然後,當要能夠在日本的外國僑民,在協助罪的濫用,它是幫助犯罪如果Okase罪,人不能生活在和平的外國人。打擊非法勞工是外國人的,而不是定義的援助行為“非法僱傭利於犯罪”的懲罰,因為我是能夠在日本生活才得以犯罪,具有因果關係,任何刑事處罰成為沒有的援助“在留資格取消法”,並理性,適用刑法的“幫助犯罪”,它是幫助犯罪的濫用非法的。

 

為了協助非法就業的原因,因為您提供的校長(由科長通知要求)“(謬誤的內容)勞動合同”,(是自由裁量權的司法部長)資格是很容易獲得的。由於獲得在留資格,(在外交部部長的自由裁量權)獲得入境簽證,它能夠在日本生活。

 

我能夠非法工作,因為我可以住在日本。我們應用幫助刑法的犯罪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,

如上所述,如果在一個連“的居住狀況配送”和“簽發入境簽證”的“內容虛假就業合同”是,沒有任何法律依據,顯然不存在因果關係,也,是一個能夠罪行,因為是在日本被折疊是對外國人有惡意的歧視,這是對人權的侵犯,

這也是在幫助犯罪的濫用非法的。

 

 在日本,說的這些遙遠的因果關係推理“如果風吹庫珀是有利可圖的推理”。

如果風一吹,為什麼庫珀是有利可圖......?龍對你講的因果關係。

和情景還有很多。換句話說,因果關係是一種“牽強附會”的。

 

這些,都植根於應用協助犯罪在遙遠的因果關係的習慣,是可怕的日本社會。

當然,不僅協助犯罪,一般犯罪,適用的法律侵犯我認為是常規進行,日本將是沒有根據的法律管轄的證明。

 

我能“非法就業”,因為我能夠在日本生活。因此,因果關係被認為是明顯的,借給一個房間的公寓給外國人的,它是能夠在日本生活。至於能謀殺,因為我可以住在日本,可以申請正在幫助“謀殺”罪所有者Ukaka的公寓? ? ?由於這個答案,

 

警方審訊,“總統,因為中國是非法就業,...中國,但需要打擊非法勞工的唯一幫助犯罪是,當我是謀殺,謀殺罪,the'm協助罪!護理我說put'll討好我!“。

目前,在主人的房間,我們已經申請了“協助犯罪”這件謀殺案。

 如果你不感興趣的日本人同樣與外國人打交道,相對於日本,我們也的幫助,在自由裁量權謀殺。侵犯人權行為的根源,任意對外排斥的,因為積習。

因此,警察和檢察官的指責是“誣告陷害”刑法的,是一種“特殊的公職人員濫用職權罪”。

 “特殊的弊端”,是濫用權力,阻止其他人,禁閉建立一種罪過。

 

對於適用於特殊醫療事故罪的配置要求,

該對象是一個特殊的公務員,...是事實警察,檢察官和法官等。

人逮捕入獄的事,已被逮捕和監禁的事實....

濫用權力,並通過建立的。 ......無論是否濫用權力,濫用,通過行使對職責權限非法,它的手段和方法,以及毆打,恐嚇,法律,事實,損害人相對於,結果在某種程度上不是被迫接受例如,已經足夠,只要它壓縮決策的自由。

 

對於任務,發言的警察,第189條警察刑事訴訟法,分別依照其他法律,國家公安委員會或縣公安委員會的規定,

履行職責的司法警察官員。

司法警察官員,它認為犯罪的,依法追究違法者和證據。它已被定義為。

 

因此,罪不SHIRYO,換句話說,雖然沒有違反任何法律,偵查,逮捕,監禁將是違法的行為,你打了特殊的公職人員濫用職權罪。

在決策的自由壓力,例如,提出了逮捕令等非法內容Usonise行使在工作中的權利。

由於特殊的弊端不需要刻意,這種明顯的違法行為,因為它是依職權濫用,犯罪成立。

 

反日憲法和入境管理法的是,顯然是“適用的法律違反了”,而且國際法,我們有違反清晰。中違反規定“的國際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。”

2條(1)(3),第41),第52),第9條(1)(5),第13,第146),第151),第16,第17,第26

請參閱資料單以獲取更多信息。

簡介Ⅳ。應用材料,如complaintI的事實,它在下面放。

起訴書和判斷文件的文件也提交PDF格式。英語翻譯進行了總結。

 

我已經寫信給非顯示電子郵件

 因此,我們要求國會議員。

當你以後,現在,你已經開始審議“恐怖主義等配製罪”(陰謀),如果“如果風吹庫珀是有利可圖的”推理,任何情況下,犯罪是思科,這將受到調查。顯然,“如果風吹庫珀是有利可圖的”推理是違反法律的邏輯,但它是作為上述事實。我想與飲食中的事實進行討論。

抽象的理論,請不要討論。這是不夠的事實。如果這一事實是承認錯誤,這是對司法的根本改革的迫切需要。

 

 

§2。因為我,能夠在日本領取救濟的情況下,都精疲力竭,

高級人權專員的聯合國辦事處,嘗試使用投訴的投訴做出“個人報告制度。”た。

 

個人報告制度,系統已侵犯授予人權條約的個人權利,直接呼籲人權條約的條約機構,可以通過自身獲得侵犯人權的救濟在國際舞台上獲得是的。

定義單獨的報告制度在任擇議定書條約包括“人權”,“經濟,社會和文化權利方面,”對婦女公約一切形式歧視的“消除”,但日本政府尚未在所有批准。

G8國家中,只有,只有日本! !當然,這是下面的非洲國家。

總理這樣的國家的一個國家,“根據法律治理,對基本人權的尊重,遵守國際法”是荒謬的哭了起來。此外,在尖閣諸島竹島問題,也是可笑的哭遵守國際法。

朝鮮,日本的綁架問題,但譴責朝鮮的行為,應該得到指責日本的東西。日本是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懲罰,非法逮捕和關押外國人,因為綁架癮的國家。

作為一個日本國民,至少比朝鮮,所以我想一個頂部,你應該通過各種手段來實現。

 

因此,我們要求該條約的立法者的具體水平。

因此,參與人權,它並沒有說這是當然,比早先的特定級別的“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”。如果您嘗試批准了“個人報告制度”,至少,

1)應該理解的是,“適用法律錯誤”變為目標作為再審的一個因素。

2)檢察機關申訴,是不承認被告樣不接受的行為。當在一定時間內起訴不接受,應當進行審查的不起訴處理檢察委員會。

3)至少,通過特殊的公職人員的犯罪是,它沒有提供有限制期限的吸引力法規。

 

 

§3。最後,在日本,現在,它即將被創建(恐怖主義等準備罪過)。

 

200011月在聯合國大會的聯合國國際公約(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巴勒莫公約)關於預防有組織犯罪,嚴重犯罪的共謀,洗錢(錢通過洗錢),為了成為一名犯罪和妨礙司法不得不締約方,作為立法的一部分用於固定其履行公約的義務,對應於有組織犯罪和修改法律它即將被創建(恐怖主義等犯罪預備),作為對。

 

這項法律,因為即使在沒有成為可能處罰的執行行為,在這個“風庫珀如果打擊有利可圖”的推理,使得有可能幾乎所有的一天到一天進行的犯罪主體。

 

 所以,我,SNS,編程等等,我們都反對建立“恐怖主義,如準備犯罪”。為了配合“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”,如果國家的法律,暫時命名為“國際預防有組織犯罪法”的開發,並列出了個別事件,應該建立一個專門的法律。

 然而,現在,我們需要的是,“如果風吹庫珀是有利可圖的,”推理,有迫切需要從司法世界清潔。

 因此,我們要求取消這種“恐怖主義等犯罪預備”立法委員。

而如果“如果風吹庫珀是有利可圖的,”推理,被認為是錯的,包括海外,所有受害者道歉並恢復名譽,並進行賠償,根據“法在全國執政,在基本人權得到尊重的國家,當它涉及到國家“,國際法的遵守,暫時命名為”國際有組織犯罪預防法“,並列出了個別事件,目前作為一種特殊的法律請。

 在國民議會議員,如果這個痛斥問題不能得到解決,這個問題不僅是日本,司法行政日本的立法,行政,司法三個分支成為你犯了罪的民族服裝你。

不再,它會被稱為日本民族以下專政。

 

我的信息

名   YasuhiroNagano 長野恭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