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pan's Justice in the Dark

Please support so that Japan will be governed under the law,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will be protected, and it will become a country complying with international law

Nagano Opinion 晚上,乘坐“护送巴士”。 与早晨相反,“护送巴士”在派出所四处走动,丢下“嫌疑犯”。 返回派出所的时间为17:00至18:00。


<公共邮件> #MeToo人权受害者!


[中国人民!大家!请传播这个新闻!]今天的新闻。
中国人民不仅是“逃亡者”的“首席财务官”。
请帮助“可怜的中国人”。
香港,争取自由与民主!


中国政府应该“支持”被日本政府非法惩罚的中国人民。
许多来日本的中国人“受到日本政府的损害”。
中国政府应呼吁日本政府恢复荣誉和赔偿。
中网请以“​​传递”到“习近平总书记”。

以下是分发给当今媒体的内容。


2019-12-06:亲爱的先生,
我采访了违反《移民控制法》的中国和缅甸人。他们是“居住期限已超过的非法移民”。但是我看到很多移民法的受害者。日本的移民措施以“强行离开该国”为目的非法惩罚“正规移民”。除非每个国家立法通过一项法案寻求“根据日本人权和法律进行治理”,否则这个问题将无法解决。


第一部分此事件的受害者太多。
我被捕并被再次逮捕。
因此,我被捕并被关押在“拘留所”超过40天。
从“警察拘留中心”,您可以在清晨乘坐“护送巴士”。
“目的地”是“东京地方检察厅”或“东京地方法院”。
在到达目的地之前,“护送巴士”绕着东京警察局到各个警察局
“捡起”被“收容”的“嫌疑犯”。
警察局将来自各个国家的外国人“接送”到“护送巴士”。
如果您访问10个以上的警察局,“护送巴士”将充满“嫌疑犯”。
早上,我们将在上午9:00左右到达“东京地方检方”和“东京地方法院”。
在东京地方法院,我整天坐在一个戴着手铐的椅子上,椅子坐在宽敞的等候区。
与法官的面谈时间约为10分钟。
其余的花在一个大的等候区。
超过100个“嫌疑犯”正在等待。
在东京地方检察厅,大约有10个人将在“铁格子室”等候。
我认为大约有20个“铁格房”。
犯罪嫌疑人被“戴上手铐”并度过了一天。

晚上,乘坐“护送巴士”。
与早晨相反,“护送巴士”在派出所四处走动,丢下“嫌疑犯”。
返回派出所的时间为17:00至18:00。

警察“拘留中心”在一间房间里有几个人。
在房间里,“嫌疑人”会用“号码”互相呼唤。
犯罪嫌疑人可以畅所欲言。
白天有大约10分钟的休息时间。
所以我见过很多外国人和日本人。
许多日本人是“毒品犯罪”的“嫌疑犯”。
许多外国人是“违反移民法”的“嫌疑犯”。
我看到一个美国人,但没有说话。
美国人似乎也“违反了移民法”。

继续下周。

请在下面的“网站”上看到“起诉书”。
在这种情况下,仅通过查看此“起诉书”,您就可以理解“适用法律的错误”。

请参阅“英语翻译”和“日语文本” PDF。
处理个人信息时请小心。
●英文翻译成“起诉书”
“针对长野康宏起诉书”
英文翻译仅供参考。确切地说,自己动手做。
http://www.miraico.jp/crime/g5-Indictment-against-Nagano-Kin.pdf
●原始日文文字“起诉书”
“对长野泰弘的起诉书(日语)”
英文翻译不正确。请参见上面的“ PDF”进行英语翻译。
http://www.miraico.jp/ICC-crime/2Related%20Documents/%EF%BC%91Indictment.pdf
●请参阅相关法律。 (日语和英语翻译)
1)《移民控制和难民承认法》
移民控制和难民承认法
http://www.japaneselawtranslation.go.jp/law/detail/?id=3039&vm=&re=
2)刑法
刑法
http://www.japaneselawtranslation.go.jp/law/detail/?id=3130&vm=&re=
3)日本宪法
日本宪法
http://www.japaneselawtranslation.go.jp/law/detail/?id=174


第二部分我“起诉”两件事。
``修订于2019年11月4日''
我不仅是中国人和菲律宾人,
为世界上许多受害者而战。
事发至今已有近十年时间。我的生命有限。
如果世界无视“依法治国”,那自然就可以通过恐怖主义来解决。

1。外国人除了“居住资格”以外还从事“非法劳动”。但是外国人是无辜的。
仅外国人因《移民法》第70条“非法劳工犯罪”而受到惩罚。
另一方面,《移民管制法》将“造成”非法劳工的雇主指定为第73-2条
我们受到(促进非法就业的罪恶)的惩罚。
但是,日本司法机关只“惩罚”外国人,而不是“雇主”。
这显然违反了日本宪法第14条“法律上的平等原则”。
它违反了禁止“有意识地”“惩罚”外国人的国际法。
如果非法雇用外国人的雇主是“无辜的”,那么非法雇用的外国人也是“无辜的”。 。

2。起诉是因为“移民法第22-4-4条的支持”
《刑法》第60条和第62条与《移民管制法》第70条相对
“支持其他罪行的犯罪”的“适用”是“适用法律中的错误”。
“移民法第22-4-4条”是对通过假申请获得居留身份的人的处置。
:::::
传统上,《移民管制法》适用于通过虚假申请获得居留身份的人。
它不受刑事法规的约束(第70条,第74-6条)。
通过伪造申请获得居留权的人,工作场所,律师,
行政书记员和学校职员等申请者必须遵守刑法
修订后的《移民控制法》是在第192届国会特别会议上颁布的。
“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”。
:::::
“我,KinGungaku,菲律宾外交官和菲律宾大使馆雇员”是100%“无辜的”。

“参考”:外国人移民法第22-4-4条
进行了(通过提交虚假文件获得居留身份)中规定的行为。
但是,对此没有“刑事处罚”。
处置是司法部长“取消居留身份”和“强迫搬迁”。
因此,《刑法》第60条和第62条中的“支持其他罪行的犯罪”不适用。
“起诉书”指出的《移民法》第22-4-4条中的“犯罪原因”与《移民法》第70条没有因果关系。

检察官是“粉碎某物”。
但是,被国家权力“压碎某人的手”是
“老化,限制统计”中的“停止”。
材料如下。
http://www.miraico.jp/Bridgetohumanrights/
世界上有许多受害者。
最好的问候。长野康广

PS:白宫回答我,我正在认真考虑可以使我满意的解决方案。
我在等结果我希望没有谎言。

如果文档Web的URL如下所示,请发送电子邮件。 (返回一个私有URL)。
http://www.miraico.jp/Bridgetohumanrights/

长野康广

 

*以下是发送给中国驻东京大使馆的电子邮件的内容


我不仅每天向日本,而且也向国际社会发送。
日本需要外国工人。
但是,除非解决了这个问题,否则外国工人不会来。
此外,公司不能安心雇用外国人。
请认真考虑这个问题。

中国政府应保护因违反《 2010年移民法》而受到非法惩罚的中国人。
我正在与日本政府斗争,以帮助“贫穷的中国人”。
人们不仅仅是华为的首席财务官!
习近平主席应该采取“人权穷人”的照顾。
你应该抗议日本政府。
您应该要求恢复荣誉和``赔偿''!
否则,在中国人民革命是必要的。

对华为首席财务官的非法逮捕抗议了加拿大政府。
然后,采取了对策。
然而,对于2010年的受害人“ Kin gungaku”,
100%非法逮捕,但未对日本政府提出抗议

“ Kin Gungaku” =金成研究。
他最初是延边的职业足球运动员。
他的父亲是延边共产党领导人。
中国政府是否放弃了强大的爱国主义共产主义者的家庭?

因违反《移民管制法》第70条而受到惩罚的四人为“汗”。
“非法劳动”不能仅由中国人来完成。
雇主非法雇用他们。
雇主不受《移民法》第73-2条的处罚。
他有意识地只惩罚了中国人。这违反了国际法。


当一名中国人被捕时,
我老婆给我打电话。
她说:“请帮助我的丈夫”。
我告诉我妻子
“您应立即与中国大使馆联系并说明情况。” “我很快就会被释放。”
然后妻子说。
“中国政府不会提供帮助。”
我以为,“大使馆成员”正在“坠入”日本政府的“蜜罐”。


如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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