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pan's Justice in the Dark

Please support so that Japan will be governed under the law,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will be protected, and it will become a country complying with international law

Nagano Opinion 2019-11-19:亲爱的先生,日本的“人质系统司法”吸引了“雷诺-日产-三菱同盟”总裁兼首席执行官“卡洛斯·戈恩”的逮

<公共邮件> #MeToo人权受害者!



中国政府应该“支持”被日本政府非法惩罚的中国人民。
许多来日本的中国人“受到日本政府的损害”。
中国政府应呼吁日本政府恢复荣誉和赔偿。
中网请以“​​传递”到“习近平总书记”。

以下是分发给当今媒体的内容。


2019-11-19:亲爱的先生,
日本的“人质系统司法”吸引了“雷诺-日产-三菱同盟”总裁兼首席执行官“卡洛斯·戈恩”的逮捕。在日本,即使被非法逮捕,唯一可行的工作就是承认起诉要求。国际社会应“停止”日本“民族社会主义”的“司法制度”。


第一部分“卡洛斯·戈恩”是“百万富翁”。
因此,即使他被拘留了,他也没有钱上的麻烦。
但是可怜的日本人需要通过劳动来赚钱。
因此,当穷人被拘留时,他们就失去了收入。
被“释放”就是承认“检察官的要求”。
无数人成为虚假指控。
这是“人质制度的司法”的“目的”。

检方即使没有犯罪,也将“逮捕”。
但是,当检察官“释放被捕者”而不受惩罚时,检察官的“权力”“下降”。
因此,强行要求“认罪”。
被“逮捕”的“嫌疑犯”没有犯罪
根据控方写的“情节”在“记录”上签名。

我认为国际社会的人们对此并不了解。
这是日本不良的“救生行为”。
一旦您接受了自己的罪孽,您就会被释放。
他们可以赚钱,因为他们在被释放时可以工作。
如果他们在没有承认自己的罪过的情况下做正确的事情,他们将失去工作。
他们如何生活?
即使当我被关进“拘留所”
我见过很多这些“可怜的嫌疑犯”。

我应该对他们说“什么样的话”?
我打了
但是相反,我失去了我的公司和所有“财产”。
我什至不接受“保释”。
在“判决”两个月后,我被“保释”。
我被捕已经一年多了。
身体被“破烂”。仍有后效应。
然而,漫长的监狱等待着人们的生活。

我打架
战斗直到日本“受到法律管辖”。
明天将继续。

请在下面的“网站”上看到“起诉书”。
在这种情况下,仅通过查看此“起诉书”,您就可以理解“适用法律的错误”。

请参阅“英语翻译”和“日语文本” PDF。
处理个人信息时请小心。
●英文翻译成“起诉书”
“针对长野康宏起诉书”
英文翻译仅供参考。确切地说,自己动手做。
http://www.miraico.jp/crime/g5-Indictment-against-Nagano-Kin.pdf
●原始日文文字“起诉书”
“对长野泰弘的起诉书(日语)”
英文翻译不正确。请参见上面的“ PDF”进行英语翻译。
http://www.miraico.jp/ICC-crime/2Related%20Documents/%EF%BC%91Indictment.pdf
●请参阅相关法律。 (日语和英语翻译)
1)《移民控制和难民承认法》
移民控制和难民承认法
http://www.japaneselawtranslation.go.jp/law/detail/?id=3039&vm=&re=
2)刑法
刑法
http://www.japaneselawtranslation.go.jp/law/detail/?id=3130&vm=&re=
3)日本宪法
日本宪法
http://www.japaneselawtranslation.go.jp/law/detail/?id=174

第二部分我“起诉”两件事。
``修订于2019年11月4日''
我不仅是中国人和菲律宾人,
为世界上许多受害者而战。
事发至今已有近十年时间。我的生命有限。
如果世界无视“依法治国”,那自然就可以通过恐怖主义来解决。

1。外国人除了“居住资格”以外还从事“非法劳动”。但是外国人是无辜的。
仅外国人因《移民法》第70条“非法劳工犯罪”而受到惩罚。
另一方面,《移民管制法》将“造成”非法劳工的雇主指定为第73-2条
我们受到(促进非法就业的罪恶)的惩罚。
但是,日本司法机关只“惩罚”外国人,而不是“雇主”。
这显然违反了日本宪法第14条“法律上的平等原则”。
它违反了禁止“有意识地”“惩罚”外国人的国际法。
如果非法雇用外国人的雇主是“无辜的”,那么非法雇用的外国人也是“无辜的”。 。

2。起诉是因为“移民法第22-4-4条的支持”
《刑法》第60条和第62条与《移民管制法》第70条相对
“支持其他罪行的犯罪”的“适用”是“适用法律中的错误”。
“移民法第22-4-4条”是对通过假申请获得居留身份的人的处置。
:::::
传统上,《移民管制法》适用于通过虚假申请获得居留身份的人。
它不受刑事法规的约束(第70条,第74-6条)。
通过伪造申请获得居留权的人,工作场所,律师,
在第192国会制定了修订后的《移民控制法》,该法律适用于行政干事和学校职员等行政人员。
“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”。
:::::
“我,KinGungaku,菲律宾外交官和菲律宾大使馆雇员”是100%“无辜的”。

“参考”:外国人移民法第22-4-4条
进行了(通过提交虚假文件获得居留身份)中规定的行为。
但是,对此没有“刑事处罚”。
处置是司法部长“取消居留身份”和“强迫搬迁”。
因此,《刑法》第60条和第62条中的“支持其他罪行的犯罪”不适用。
“起诉书”指出的《移民法》第22-4-4条中的“犯罪原因”与《移民法》第70条没有因果关系。

检察官是“粉碎某物”。
但是,被国家权力“压碎某人的手”是
“老化,限制统计”中的“停止”。
材料如下。

http://www.miraico.jp/Bridgetohumanrights/
世界上有许多受害者。

最好的问候。长野康广


PS:白宫有这个问题。
我回答说,我正在认真考虑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。
我在等结果我希望没有谎言。

长野康广

 

*以下是发送给中国驻东京大使馆的电子邮件的内容


我不仅每天向日本,而且也向国际社会发送。
日本需要外国工人。
但是,除非解决了这个问题,否则外国工人不会来。
此外,公司不能安心雇用外国人。
请认真考虑这个问题。

中国政府应保护因违反《 2010年移民法》而受到非法惩罚的中国人。
我正在与日本政府斗争,以帮助“贫穷的中国人”。
人们不仅仅是华为的首席财务官!
习近平主席应该采取“人权穷人”的照顾。
你应该抗议日本政府。
您应该要求恢复荣誉和``赔偿''!
否则,在中国人民革命是必要的。

对华为首席财务官的非法逮捕抗议了加拿大政府。
然后,采取了对策。
然而,对于2010年的受害人“ Kin gungaku”,
100%非法逮捕,但未对日本政府提出抗议

“ Kin Gungaku” =金成研究。
他最初是延边的职业足球运动员。
他的父亲是延边共产党领导人。
中国政府是否放弃了强大的爱国主义共产主义者的家庭?

因违反《移民管制法》第70条而受到惩罚的四人为“汗”。
“非法劳动”不能仅由中国人来完成。
雇主非法雇用他们。
雇主不受《移民法》第73-2条的处罚。
他有意识地只惩罚了中国人。这违反了国际法。


当一名中国人被捕时,
我老婆给我打电话。
她说:“请帮助我的丈夫”。
我告诉我妻子
“您应立即与中国大使馆联系并说明情况。” “我很快就会被释放。”
然后妻子说。
“中国政府不会提供帮助。”
我以为,“大使馆成员”正在“坠入”日本政府的“蜜罐”。


如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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